免责及私隐政策声明
创新科技署在编制本网页时已力求审慎,尽可能使网页资料正确无误及尽快更新;惟创新科技署并不保证网页内全部资料(或任何部分)在各方面均绝对正确。对於因使用或依据本网页内所载的任何资料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创新科技署概不负责。
创新科技署致力确保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处理所有个人资料。本署就有关获取丶收集丶记录丶储存丶披露丶改正丶删除和传递所保存的雇员及市民的个人资料制定程序,以确保采取恰当的做法。本署就处理个人资料所采取的政策及常规做法概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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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法和公平的方法收集足够但不超乎适度的个人资料,而该等资料只是为了直接与本署的职能或活动有关的合法目的而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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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所有合理地切实可行的步骤,确保在顾及个人资料拟用於的目的下,所收集或保留的个人资料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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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所有合理地切实可行的步骤,确保任何人均可得知本署所持有个人资料的种类丶使用该等资料的目的丶有关人士是否有责任提供该等资料,以及不提供该等资料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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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不再需要作原有目的用途的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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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事先获有关人士同意改变其个人资料的用途,或该用途为法律所准许,否则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只限用於收集资料时拟用於的目的或与其直接有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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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许资料当事人查阅和改正其个人资料,并以法律准许或规定的方式,处理有关查阅/改正资料的要求。本署在收取费用後,便会向申请人发出所需资料的影印本,并会事先通知申请人所需缴交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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